青岛市居民门诊慢特病政策明白纸
- 宁宁 1楼 2025/7/23☆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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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
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是为解决参保人因患慢性病或重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问题而建立的一项门诊保障制度,实行病种准入和定点医疗管理。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经医保部门审核取得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后,在其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医疗费可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
门慢病种
青岛市67种门慢病种中有限额病种31个、无限额病种36个。
31个有限额病种分别为: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病伴并发症、冠心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脏病、肾病综合征、脑出血(恢复期、后遗症期)、脑梗死(恢复期、后遗症期)、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癫痫、阿尔茨海默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间质纤维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脊柱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糖尿病、股骨头坏死、其他精神障碍、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人类免疫缺陷(HIV)病、银屑病、中重度特应性皮炎、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IBS-C)、溃疡性结(直)肠炎、克罗恩病、子宫内膜异位症、戈谢病。
36个无限额病种分别为:恶性肿瘤的门诊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血友病、白血病、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尿毒症透析治疗、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肝豆状核变性、多发性肌炎(皮肌炎)、系统性血管炎、系统性硬化症(硬皮病)、严重精神障碍、组织或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生长激素缺乏症、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神经系统良性肿瘤门诊治疗、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肺动脉高压、脊髓性肌萎缩症、亨廷顿舞蹈病、多发性硬化、遗传性血管性水肿(HAE)、C型尼曼匹克病、肢端肥大症、法布雷病、转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心肌病、苯丙酮尿症、迟发性运动障碍、地中海贫血。
办理时限
恶性肿瘤的门诊治疗、白血病、严重精神障碍、其他精神障碍、人类免疫缺陷(HIV)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组织或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系统性血管炎、肢端肥大症、肺动脉高压、苯丙酮尿症、银屑病、中重度特应性皮炎、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IBS-C)、克罗恩病、溃疡性结(直)肠炎、脊髓性肌萎缩症、亨廷顿舞蹈病、多发性硬化、遗传性血管性水肿(HAE)、C型尼曼匹克病、子宫内膜异位症、戈谢病、法布雷病、转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心肌病、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地中海贫血39个病种即时办结,其他28个病种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核准当日享受待遇。
申办流程
01
掌上办
参保人关注“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页面下方依次点击“掌办大厅-掌上办.我的医保,登录后,依次点击门诊慢特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填写申办信息-在线提交申办材料,等待审核。
02
网上办理
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网办大厅-个人办事-个人登录-进入个人网厅-医保待遇-门诊慢特病-门慢门特登记”-填写申办信息,在线提交申办材料,等待审核。
03
医保工作站办理
参保人可携申请病种相关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等材料到就近医保工作站提交申请办理。
04
定点医院办理
①申办恶性肿瘤的门诊治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组织或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等31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可到开通即时办理业务的拟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办理(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等29家医院)。
②严重精神障碍、其他精神障碍2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可到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等19家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人类免疫缺陷(HIV)病、肺结核、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6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可到青岛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等24家传染类医疗机构进行即时办理。
05
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参保人可携带与申请病种相关病历等材料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办理。
报销政策
01
起付线
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社区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按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2020年1月起,青大附院、市立医院、中心医院、海慈医疗集团、齐鲁医院(青岛)、解放军971医院六家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调整为1000元。
参保人门诊慢特病治疗,在一个年度内单独设立一个起付标准。其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慢特病取消起付标准;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或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的门诊治疗、白血病、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的门诊慢特病患者,一个年度内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只负担一个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先统筹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执行。
02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门诊慢特病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慢特病治疗,在社区、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一档缴费居民报销比例为80%、80%、70%、65%;二档缴费居民报销比例为80%、80%、65%、60%;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分别为90%、90%、85%、80%。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在社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30%,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不予支付。患精神病门诊慢特病的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金支付比例为70%。
报销流程
参保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后,在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刷卡(码)即时结算。其中符合医保报销政策,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及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